遺憾

近來有性騷擾事件引起輿論關注。其中一件其人其事,部分內容我曾聽聞。如果前幾年那時的我知道要更挑剔、更敏感、更尖銳,甚至找行為人進行更嚴肅的對話,如果當時的態度是零容忍,是否週遭人際網絡就可能有機會、更早的共同阻礙事態延續——我有這樣的自責、難過的負面情緒。直到現在才曉得,那時候多麼的欠缺(意識、機制、教育)。機制不見得能把問題處理得盡善盡美,但我們可以檢討、改善機制,而不是說不需要建立機制。
另一例德國發生的事件,行為持續數年,而行為人在這段過程先後有台籍和德籍的身份別。旅外國人如果遇到性騷及性侵,除了正式循該國管道訴諸法律,當事人向當地執法單位報案、請求公權力介入處理,在個人選擇沈默與否之外,我認為我國駐外單位在資源允許的情況下,政策應該朝向營造性別友善的支持環境和機制,一個支持受害人把不舒服、被冒犯的感受說出來的環境和文化。沈默可能是當事人自願或非自願的選擇,沈默也可能是旁人的無知/無感的行為。
公權力的職責處理傷害,駐外單位沒有這項權限,但是關於預防和教育的機構職能的政策期待,應該不為過。即使後知後覺,讓事情別再艱難...。尖銳的當烏鴉/異議者,避免讓遺憾發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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